近日,深圳市公安局近期重新发布了《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举报奖励工作。今后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可以有10多种途径,除了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外,还可以通过支付宝在“城市板块”进行举报。
根据新规,有40余种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进行举报并被奖励,奖励的金额从50元到20000元不等。比如,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的车号、车型或者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的信息成功查获肇事者的,财产损失案件奖励1000元,伤人案件奖励2000元;重大案件中造成1~2人死亡的案件最高奖励10000元;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最高奖励20000元。
除了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也纳入举报奖励范围。比如,举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公交车专用道行驶的,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者交通严重拥堵的,每宗奖励100元;举报行人、非机动车辆进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货运机动车超载,每宗奖励50元等。新规称,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可以选择现金、转账、微信(支付宝)红包及其他第三方支付方式或者充值话费等方式领取奖励金。
市公安交警局设立“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中心”,负责通过电话、短信、传真、来信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受理、分办、奖励金发放等;在机动训练大队设立“互联网举报中心”,负责通过微信、微博、智能行车记录仪、信息员QQ群、深圳交警官网邮箱以及来访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受理、分办、奖励金发放等。
(来源:深圳商报 记者:彭琰 编辑: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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