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习惯把运载沙石、泥土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大货车称为“泥头车”。泥头车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交通运输工具,但此类车辆超载滥载、漏撒装载物、闯红灯、超速行驶、车体脏乱差等现象也比较普遍,直接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
近年来,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创文强管”交通秩序提升行动中,牵头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严查严处非法上路行驶的泥头车,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成效。但目前仍有某些心存侥幸的泥头车驾驶员罔顾社会公德和交通规则,继续“带病上路”。
今年5月31日上午,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组织警力开展行动,严查辖区内大型汽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该中队民警分别在金环路和中山金环路口查获一辆泥头车和一辆货柜车。经查,这两辆汽车当时正准备运载沙土和煤渣前往揭阳,虽然后栏板和车门看起来都关得很严实,车辆也没有存在超载行为,但仍然一路撒漏沙土和煤渣。原来,这两辆车的车后栏板和后车门外侧堆积了很多沙土和煤渣,驾驶员懒于及时清理,结果车辆上路行驶时一旦出现颠簸,栏板上的煤渣和沙土便遗洒路面。执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沙某和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他们必须随时保持车辆外观洁净,同时依法对两人各处以罚款150元。
执勤民警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8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150元罚款。
濠江区是汕头临港经济区的主战场,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沙石场和煤场比较多,一些泥头车跟交警玩起了“猫抓老鼠”游戏,利用“三休”时间钻空子上路非法营运。针对这一实际情况,交警濠江大队切实加强泥头车源头管理,在区政府的牵头下会同交通、安监、城管、建设、国土、公安等职能部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杜绝泥头车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抽调警力加强路面巡查管控,特别是填补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的“空挡”,坚决打击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该大队共查处泥头车撒漏装载物行为323宗、超限超载行为94宗。
为确保城市环境更整洁、车辆行驶更有序,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需排放余泥渣土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到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并与符合要求的泥头车车主签订运载协议。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出入口铺设混凝土路面,配套三级洗车沉淀池及高压冲洗设备等设施,确保驶出工地的运载车辆车轮和车厢整洁。上路行驶的泥头车需年审检验合格,办理有效保险,并持有《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等相关证件,按要求做到车厢全密闭、车后栏板扩大号牌清晰、反光标识完好,不得超速超限。
(汕头公宣 编辑: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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