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下午,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陈惜龙处长为薪火文化公益基金有限公司(香港)广东代表处首席代表郑罗茜女士颁发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
薪火文化公益基金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日在香港成立。该机构的设立宗旨是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捐资助学活动,支持开展校企合作,配合地区和学校丰富中外人文交流。为依法开展活动,薪火文化公益基金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在我省设立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
证书领取后,管理办与该代表处人员进行了交流。陈惜龙处长表示,代表处领取证书后,应及时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及时将相关信息备案,并应当依照《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要求开展活动,推动广东公益事业的发展。郑罗茜表示,会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活动,帮助更多的学生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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