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的打击力度,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近日,江门开平公安交警市区、水口、长沙中队与智能交通指挥室动静结合、精准打击,分别查获4起多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其中一辆高达73宗。
4月23日下午16时41分,一名男子驾驶着一辆粤JX96**号牌的摩托车搭载着两名没带安全头盔的男子从新昌往长沙方向行驶,开平公安交警大队智能交通指挥室布控系统立即响起报警,显示该车有73宗交通违法未处理,指挥室当即将警情反馈给路面执勤的市区中队民警,在该车行驶至开平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连续三个周期未审验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指出其驾驶报废车辆和超员、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并依法对其驾驶报废车辆处以查扣车辆,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对其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载人数处以200元罚款,驾驶摩托车时乘车人未按规定带安全头盔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此外,民警督促尽快到交警部门办理未处理的73宗交通违法(合计记125分,罚款14200元)。
无独有偶,当天智能交通系统分别响起三次警报,发现粤J099**、粤JR57**、粤JVQ1**三辆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小车分别在325国道水口桥路段、长沙义祠路段行驶,指挥室分别并通知水口、长沙中队进行路面截查。经查,粤J099**有10宗违法未处理共记29分,罚款1700元;粤JR57**有16宗违法未处理,共记45分,罚款3200元;粤JVQ1**有10宗违法未处理共记26分,罚款1750元。其中粤JR57**和粤JVQ1**的违法超过一半是因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被电子警察记录下来的。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如果车辆连续三个审验周期不办理审验,车辆将按相关规定报废处理。同时要及时关注查询车辆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并尽快处理车辆的交通违法。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处理的,其中三次以上的扣留行驶证和驾驶证,十次以上的扣留双证及车辆。
(江公宣 编辑: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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