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警局于2014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如今一个月的政策缓冲期已经结束。1月30日上午,交警部门宣布2月2日起,外地车在本市冲禁令第3次起,将被罚款300元、记3分。
工作日早晚高峰“限外”
“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也就是早上7点至9点,晚上5点半至7点半,共4个小时,在本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禁止上路行驶。”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介绍,“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对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行驶的不予处罚。”
除此之外,根据《通告》规定,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等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冲禁令第3次开罚
交警部门采取何种手段对外地车冲禁令的行为进行查处?经了解,除适时组织开展设点查处、专项行动等现场执法外,交警部门主要通过“车牌识别系统”等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执法。
“深圳交警将采取执勤民警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对认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规定,一次记3分。”李广群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自2月2日起,监控设备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
人性化执法关键词
1 .凭证通行
外省、市常驻深圳机构、来深建设单位所有的非深圳号牌车辆以及来深参加大型展会的车辆,凭证通行。
2 .提前申报
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车辆不按限行提前申报不予处罚。
3 .增加入口
在门户网站增加“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申报”入口。
4 .“冲禁令”
外地号牌车主每月可申请一次“冲禁令”。
5 .处罚一次
每辆车一个工作日在限行时段被多次记录仅处罚一次。
(深公宣 编辑: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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